我不是因為李安導演去看這部片的。
我也不是因為熱愛搖滾越去看這部片的。
那我為什麼要看這部片?
因為昨天的院線片都沒有讓人想花錢買票進電影院的價值,
只有這部片還有一點點的吸引力。
因為冷調的幽默讓我大笑了好幾次,
輕描淡寫的感性的親情讓我眼眶也紅了幾次,
所以我覺得很值得推薦給大家囉!
其中有一個小段落,
就是男主角要搬回家的時候,
男主角對姊姊說,
『他們希望我在身邊,讓我感覺他們比較愛我。』
他們,是指男主角的父母。
有時候我也會想,
以前我爸媽什麼大小事都找我處理,
是不是也是一種:他們比較愛我 的表現?!
有一次我跟我姊在討論我爸到底愛不愛我們的時候,
我姊說她不覺得老爸愛她,
但我說我覺得我爸愛我,
而且印象中小時候我爸最愛我姊、後來很疼我妹、最後才愛我;
但這些有什麼重要、又有什麼好計較的,
不管他愛不愛我們,
老爸始終都是我們的老爸,
我們終究都還是要愛他的。
雖然他生病不聽話時還是會跟他吵架、還是會離家出走,
但心裡一定還是愛他的吧。
扯遠了。
其實我覺得電影裡對於“嬉皮”存在著正反二面的評價,
或者說,
李安導演並有給於任何主觀的價值認定,
只是呈現了那個時候的一些事實和現象,
至於作為觀眾的你,
要給“嬉皮”什麼批判、評價或認定?
就是你個人的事囉。
你覺得嬉皮都呼麻嗑藥淫亂、所以會帶壞別人嗎?
但其實做為一個的獨立的個體,
你也可以拒絕所有誘惑,
沒有人強迫誰一定要呼麻嗑藥或淫亂。
你覺得嬉皮聚集一定會酗酒打鬧、所以會影響治安嗎?
但其實影片中也引述了一些置身其中的人的看法,
場地的租借者、維持秩序的警察、來參加的路人,
他們也用他們的親身感受告訴你,
這些人很守規矩、很有禮貌,
整個是用一個很平和的方式完成了這場音樂會。
關於海報上提到的【愛.和平.搖滾】,
只有“搖滾”這部份感受少了些、或者說感受不到,
觀賞電影的過程中實際上真的沒有感受到音樂會這件事,
因為人潮太洶湧?
或是根本不是真正的重點?
或者那“搖滾”,
其實是整個心理層面的呢?!
我很喜歡這部片所有演員的演出,
雖然都不是什麼大牌的演員,
不過個個都有獨特的到位演出。
像男主角,
你會覺得他的情緒一切都看似很淡,
卻慢慢會發現他的無奈、壓抑和釋放。
可能就是李安導演一貫帶戲都會帶到一個份兒吧!
快!快!快!
電影還有好多值得討論的橋段,
別再聽我亂說,趕快進電影院感受一下吧!